各區人民政府,市直各委、辦、局,各開發區管委會:
《2024年度廈門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》已經第6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并報市委同意,現予公布。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相關承辦單位要認真組織實施,嚴格按照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履行公眾參與、專家論證、風險評估、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等法定程序,確保按時完成;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,且無正當理由的,將視情予以通報。
二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實行動態管理,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,確需調整變更目錄的,相關承辦單位應及時按程序報請市政府研究決定。
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
2024年2月26日
(此件主動公開)
2024年度廈門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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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 |
決策事項 |
承辦單位 |
決策時間 安排 |
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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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修訂廈門市鼓浪嶼世界文化遺產核心要素保護管理辦法 |
鼓浪嶼管委會 |
上半年 |
滾動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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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修訂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 |
市生態環境局 |
下半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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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修訂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 |
市農業農村局 |
下半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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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修訂廈門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業安全生產納管辦法 |
市住房和建設局 市應急局 |
下半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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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制定廈門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 |
市人社局 |
下半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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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制定廈門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辦法 |
市資源規劃局 |
下半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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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制定廈門市水上群眾性體育活動管理規定 |
市體育局 |
下半年 |